Isnin, 29 November 2010

Parti KeADILan Rakyat, Gopeng * 务边人民公正党

Parti KeADILan Rakyat, Gopeng * 务边人民公正党


Pemasangan lampu dilaksana di jalan Persekutuan Ipoh-Gopeng

Posted: 28 Nov 2010 07:23 PM PST

Mental Penentu negara maju

Posted: 28 Nov 2010 07:17 PM PST

Kaum minoriti perlu dihormati

Posted: 28 Nov 2010 07:15 PM PST

路灯申请终获批准 公众安全有保障

Posted: 27 Nov 2010 07:27 PM PST

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表示,从务边市镇通往怡保的联邦道路路灯,经过两年的争取,该申请终获落实,对公路使用者安全受到保障而感到非常欣慰。 郑立慷指出,该路段是通往怡保和务边的主要道路,由于没路灯的关系,夜晚和雨天显得特别危险,多次发生车祸意外,甚至还酿成人命伤亡,被附近居民列为车祸黑区。 他透露,在2008年自从他当选州议员后,便开始着手处理申请路灯的事宜,在这段期间他不断向有关单位跟进该申请进展,甚至曾经在州议会质问有关当局对申请的拖延。 他表示,如今获悉有关申请已经落实,顿时放下心头一块大石。这项建设对减低车祸的发生有很大的帮助,对所有公路使用者无疑是百利而无一弊的好消息。 "虽然该工程已经落实,但是整个申请过程却耗时两年,期间车祸意外更是不断发生。希望有关当局能够改善申请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他是在今早巡视装置路灯工程时如此表示。 也是人民公正党霹雳州副主席的郑立慷补充,政府应该根据地方需求而批准申请,以真正地解决人民的问题,而不是政治考量来作出发展决定

瓜拉光抗毒臭委员会上诉得直 四被告成功洗脱非法集会罪名

Posted: 19 Nov 2010 07:38 PM PST

该案4名被告分别是瓜拉光抗毒臭委员会主席蔡信昌(70岁)、副主席陈金城(48岁)、总务张明道(63岁)及社会主义党中委西嘉(46岁)。他们被控于2001年4月1日在瓜拉光警察局前参与集会及游行,而在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下被起诉。 怡保推事庭今年2月19日宣判4名被告罪名成立,每人监禁两周,并且罰款5000令吉。但4人不满判决,进而向怡保高庭提出上诉。 蔡信昌:高庭判决公正 蔡信昌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他们今天的胜诉是一个公正的判决;他更为今天的司法胜利感到高兴。 他也指出,今天大约有80人到怡保高庭为他们打气,其中包括朋友和政界人士。如此一来,他也要感谢这些友人的支持。 郑立慷促检方勿提上诉 另一方面,到场打气的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向《当今大马》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人民的胜利",而他也希望检方勿针对今天的裁决提出上诉。 "我们觉得控方不应该上诉这次的判决,因为这宗诉讼已经拖了整9年了,它已经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霹雳珠宝的瓜拉光新村居民因为不满一家橡胶厂发出有毒且难闻的臭味,因此组织起来自我救济,发动抗议要求工厂停工。该工厂已经于2005年迁离。 4名被告代表律师温格拉曼(M Vengetraman)指出,承审司法專員钟秀菁在下判时表示,推事"犯下了明显的法律错误",误用法律条文下判。 4人原本在警察法令第27(3)非法集会和27(5)(b)未依据命令解散两项条文下被控,但推事却在判决中,指控他们们触犯警察法令第27(2)未申请准证,并以无关的27(6)条文下判。 温格拉曼解释,相关的刑罚其实应该在警察法令第27(8)。 他也说明,检方并未透露是否会上诉;而且对方有两周时间可以提出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4名被告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是早前遭人冷血谋杀的人权律师巴拉顺达兰(G Balasunderam)。他在本月16日下午在怡保家门前遭4歹徒持刀砍杀,结果腹部遭刺17刀,在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凶徒动机目前仍不明。 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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